是誰謀殺了香港的舞台(創意)藝術

(嘗試把過去有感而發的文章,放在這裡與大家分享)

想起了多年前看過的一本書,〈是誰謀殺了古典音樂〉。

在一個頒獎禮上,一位得獎者:本地知名作家,提到(大意)本港租金太貴,書局難以生存,文學被邊緣化。

聽到一個故事:一個演藝團體,得到經費資助,租用辦公室及排練室,數年後排連室不敷應用,剛好相鄰有一空間出租,便不惜省吃儉用,自減收入來將相鄰空間一併租下‧豈料原業主以為劇團有錢賺擴充營業,便大幅加租。

親身經驗:每年給劇團的行政資助,有最少一半是用來「促進香港經濟繁榮」- 交租、燈油火蠟‧‧‧等等。員工收入僅足糊口,遑論藝術工作者本身。

最近參與一製作,在只有場地資助下,全院滿座也要虧損數十萬。

我們的政府每年用在文化藝術上的支出,不算少數。在今天香港的文化氣候,絕對需要政府支持。

在七百多萬的人口中,只有不足二萬的劇場常客(THEATRE GOERS)但去年(2010)卻有三百八十多個本地劇場製作。這是香港的特有現象。整個戲劇界,根本未成行業,更遑論「產業化」。香港從來沒有培養過觀眾,學校裡沒有,傳媒沒有。大部份人連劇場也沒有進去過,包括一些官紳富商。有些則只看舶來品,不相信自家貨。連劇場也不進的商人,又會如何支持劇場藝術哩?

學校生活加入劇場活動,由小學做起,不單是觀眾拓展,更是培養未來支持藝術的民間商界。到時政府民間一同支持,產業便會出現。

可惜的是,現在香港富商主導,平民百姓節衣縮食為求一宿。中小商人為自保而走大路。青年創業若非富二代,便要為生存空間而扼殺創意,稍有起色便要受加租之苦。高樓價高地價只讓少數人得益,大部份人生活質數受損害,但我們卻樂在其中,因我們雖受剝削,但卻為可以買樓而沾沾自喜,更為自己的蝸居升值而喜上眉梢。把每天工作12小時,每週工作7天,為地產發展商及銀行出賣青春,出賣閒暇,出賣生活的悲哀忘掉。

這樣的生活,怎會有動機,餘錢和認知進劇場哩?

藝術工作者也是一般市民,只是付出的與收入毫不相稱。對,政府有相當不少的資源投放在文化藝術上,但受資助的藝術工作者還是入不敷支,為甚麼?

因為資助全去到業主,地主的錢包裡。現在香港的自由經濟政策,是放任發展商賺到盡的藉口。各種各樣的政策,都是明的暗的協助地產霸權。活化工廈便是一例,把原有一線生存空間的藝術工作者逼到牆角。

藝發局資助的藝團,因要捱貴租,令到薪金全面偏低,且因人手不足而需長期長時間工作。香港的戲劇便是靠這群人及其家人支撐着。這群人好像是政府資助的受益者,但實際上他們付出的比得到的多出不知多少倍。他們甘願剝削自己,配合政府的資助,為的是創作一台好戲給觀眾。

所以真正的受益者是觀眾。藝術工作者和政府共同資助入劇場看戲的觀眾。

那你們還不快快買票入場?

余振球May 2011